党群建设

党群建设

5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

发布时间:2019/5/21 9:24:44 来源:台州建筑设计院

组织学习《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和《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》等党内法规条例。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,提高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,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、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,中共中央先后印发了《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和《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》等系列党内法规条例,市直属各单位党委(党组)要认真抓好《条例》的学习培训和宣传解读工作,使广大党员干部全面准确掌握《条例》的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,并按照《条例》规定加强对本系统本领域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,确保各项规定不折不扣落实。各镇(街道)党委(党工委)要把学习《条例》纳入主题党日学习内容,通过集中学习,深刻领会《条例》精神,全面掌握《条例》内容,切实增强贯彻执行《条例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,不断提高做农村基层工作、抓农村党支部建设的本领。

开展“言行树形象、点滴见文明”活动各级党组织要把文明城市创建作为考验“组织力”的重要战场,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。市直属各单位党委(党组)要充分发挥文明创建主力军作用,立足本职岗位职责,结合文明创建工作需要,自觉做文明创建的倡导者、先行者和推动者,通过开展“文明礼让我先行”“点滴小事我做起”等活动,从细微处着手,从身边的小事做起,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和文明形象,展现党员干部风采,凝聚社会各界力量,做到“一名党员一名旗帜”“一名党员带动一片群众”。村级党组织要以“兴家风、淳民风、正社风”为主题,广泛开展道德模范、身边好人、最美人物推荐评选,组织开展文明家庭、最美家庭等创建活动,推动全村移风易俗,提升群众思想道德素质,营造文明友善的乡风民风,努力形成“尚勤劳、重孝道、守规矩”的文明乡村。

持续开展品质家园·和美共创专项行动。村级党组织要围绕建设“品质家园·和美共创”专项行动,紧扣乡村振兴、美丽乡村建设,深入推进全域无垃圾、临海更美丽整治工作,积极开展“四清 (清垃圾、清杂物、清残垣断壁、清庭院),彻底清理村内街道、房前屋后、村庄周边、公共场所的各类积存垃圾,消灭卫生死角,加快推进“四化”(净化、绿化、亮化、美化),切实营造整洁、清新、优美的乡村环境,提升农村环境卫生质量。